企业家的职能
导言:企业家职能包括:经营职能,承担风险职能,创新职能和建立财富共享机制的职能。在企业家职能中,创新是一个企业乃至国家前进的不竭动力,而建立财富共享机制则是企业永葆青春和传承的良方。
经营管理职能
企业家在企业中的作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其经营管理职能的行使。马歇尔认为,企业家不仅是生产要素在企业内的结合者,还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也就是说,企业家不仅行使管理的职能,还要行使经营的职能。奈特以不确定性为前提,将企业家的首要职能界定为行使商业决策。所谓商业决策就是决定“干什么和如何干”。企业家在企业内是管理者,对有效组织生产、提高效率负有责任。在企业和市场之间是“中间人”,通过收集市场信息,结合企业的情况做出各种决策,对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企业的生存发展负有责任。经营管理是企业家最根本的职能,是企业家必备的能力。
创新职能
创新职能是企业家的核心职能,创新能力的强弱对企业而言,具有决定性的重要地位。熊彼得认为,经济发展的原因在于创新,而创新活动的主体就是熊彼特意义下的企业家。在熊彼特看来,并非所有的经营者都可以称为企业家,只有那些能够对生产要素实现新组合的人才是企业家。熊彼特所指的“新组合”包括五种情况:(1)引进一种新产品;(2)引进一种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4)取得一个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来源;(5)引进一种新的组织。企业家对经济的作用在于打破一种称为“循环流转”的均衡。创新的超额利润会引来追随者的加入,随之而来的就是超额利润的消失,经济就会恢复到“循环流转”的均衡状态,直到下一个创新的高峰。熊彼特认为只有首创者才是企业家。柯斯纳把企业家看成是“能够发现机会、把握机会并创造利润”的人,他认为,企业家是与利润联系在一起的,利润又是与市场的不均衡联系在一起的,而市场的不均衡又是与创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企业家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创新。创新职能是区分一般企业经理和企业家的重要标准。
建立财富共享机制
代理制下的职业经理人与企业家同床异梦,或者说,职业经理人们都是一床同梦,短视,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臃员定律等诸多由代理制产生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的重视和共识,然而,目前针对经理人本身的激励的成本高而作用低。反之,大多数企业家忽略了对于下层员工的激励,而真正为企业创造和产生利润的是企业的员工,导致激励对象出现了偏差。
企业家首先要明确企业中的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目的是裁减过多的不产生利润的层级来给企业瘦身,再通过股改针对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的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进行身股、银股或身股和银股相结合的激励,让员工分享到超额收益的大部分,让员工真正感受到多劳多得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