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股
身股
身股的概念源于几个世纪前的晋商,有时又称“顶身股”。身股是指出资人有条件赠与部分骨干员工的股份。身股拥有分红权,但不具有继承、转让和表决权,而且负盈不负亏,无需出资便可拥有,因此有时也被称为“分红股”。在严格限制下,部分身股可以转为拥有继承、转让和表决权的银股。
1. 晋商获得身股的条件:
小伙计入号,先得当三年学徒,做一些侍侯掌柜之类的粗活,闲暇学习打算盘、练毛笔字,字号光管饭,不给工钱。满徒后,按月发给薪资,但还顶不上身股。起码等三个帐期后(大约十年),工作勤勤恳恳,没有出现重大过失能力优异,经掌柜向东家推荐,各股东认可,才能顶身股。
伙计的身股从一、二厘顶起,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身股,记入“万金帐”,予以确认。能顶到七、八厘,就可能被提拔为三掌柜、二掌柜,就有了大出息。因此,在祁太平一带有流行谚语说:“坐官的入了阁,不如茶票庄当了客。”可见当时身股有多大的诱惑力!
2.晋商身股分红的发放:山西票号总号会在每年结算后,依据纯利润的多少分给各分号经理一定金额的损失赔偿准备基金,称为“花红”。此项花红要积存在号中,并支付一定的利息,等到分号经理出号时才付还。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其风险意识,而且一旦出现事故,分号经理也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可用以填补损失赔偿。
每逢账期(一般3到5年为一个账期)结算,发放红利,首先需要提取花红(损失赔偿准备金)。史料记载,晋商每账期身股分红,高的每股可达一万多两,各地分号的二掌柜、三掌柜们也分5-6千两银子。而当时,一个七品县官,包括养廉银在内4年也不足5千两。
民国初年,十两银子买二亩良田,几十两银子可在京城购得一座四合院。这样优厚的分红待遇,使掌柜、伙计们视商号为己业,产生了极为有效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尽管晋商分号、钱庄分布全国,这样的制度却使其远距离的间接管理不但安全而且有效,费用又低。最终使票号、钱庄业形成晋商一股独大之势,其他商帮只能“望晋兴叹”!
3. 晋商身股的激励机制:
身股以一俸相当于银股的一股,一般大掌柜顶一俸,二掌柜以下到资深伙计,根据工作表现和年限分别顶九厘以下的不同等次。协成乾票号1860年创立。初创时,银股是13.5股,身股只有3.9股;可到了46年后的1906年,银股未动,身股增加到17.5股,身股占股比例56.5%,上升为银股的129.6%。
大德通票号,1889年创立银股20股,身股9.7股,分别由23名从业人员持有;该账期分红总额为2.5万两,银股分红占67.3%。到了十九年后的1908年,银股没有增减,依旧20股,而身股却上升到23.95股,占整个股权比例的54.5%,持股人员达到57名增加150%。虽然该账期银股分红比例由67.3%下降为45.5%,但该账期34万两的银股分红,却是十九年前银股分红的20倍。而此时,多数财东年事已高,商号从财东们领着掌柜、伙计们干,转变为由掌柜与伙计们顶着干,财东后代们只享受分红,不参与经营,成为食利者。此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完全分离,商号也从小作坊变成大买卖,只有将利润的大部分用身股方式让干活的人享用,才能使经营权、所有权分离不分心,劳资一体,共享生活。财东们的后代虽不经营企业,却因此稳定享用商号不断扩大的银股分红总量,完成了家族的利益传承,也使企业经营有效延续。
4. 晋商身股的退出机制:
身股并非“一劳永逸”,如果顶上身股后发生了重大过失,还可酌情扣除身股,直至开除出号。但只要伙计努力工作一辈子,去世后,其家属还可以继续领取三个账期的红利,叫做“故身股”。这充分体现了晋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充满了人情味,所以晋商字号的员工十分珍惜身股的机会,都会尽心竭力地工作,以报答企业的知遇之恩。
身股是目前中国家族企业可以较为普遍用于激励员工的有效制度。